离岸信托应该设在哪里?— 开曼群岛、纳闽和新加坡信托的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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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离岸信托是一种普遍流行的资产保护模式,既能保护财富、从事慈善活动、同时也能助你规划财富,传承给下一代,等等。事实上,您可能因为种种原因,正在考虑建立离岸信托——但您可能不懂哪个离岸地点能为您提供最佳条件(例如:税务优惠,保障隐私),或想更了解其中的运营和法律安排。

成立信托的目的是为了将财产(信托基金)的法律拥有权从一方(委托人)转移到另一方(受托人),从而使一个或多个个人(受益人)受益,并且可以把基金用于慈善或非慈善目的。在选择受益人和决定资产何时转移给他们方面,信托的安排提供了很大的灵活性,尤其是当委托人和受益人可以是同一个人时。

离岸信托基金有不少特点,对富裕的个人和家庭具极大的吸引力,例如:

  • 优惠的税收优惠:大多数最受欢迎的离岸信托地点都位于避税天堂;
  • 资产的额外保护层: 信托的法律框架防止诸如资产查封和恶意诉讼等威胁;
  • 资产持有人的保密性:当匿名对你至关重要时,信托架构能为你提供额外的资产保护层。

全球各个司法管辖区都提供了各自独特但有区别的离岸信托优势,我们在这文章探讨三大备受推崇的地点的特点和各种优势。

新加坡滨海湾金沙酒店(图片来源)

新加坡

与许多财富管理结构和设施一样,新加坡位列全球顶尖的司法管辖区之一,适合设立和运营几类流行的信托结构,包括:

  • 私人家庭信托,用于保护资产并将财富传承给下一代;
  • 法定信托,例如用于人寿保险受益人的法定信托;
  • 慈善信托,允许你为慈善事业做出贡献;
  • 单位信托(或集体投资信托),将你的资金与其他投资者的资金汇集并投资于资产组合(例如,商业信托和房地产投资信托)。

新加坡为何在信托方面表现特别出众呢?

首先,其信托法建基于英国普通法框架,并进行了额外的改进以符合全球信托标准,如《受托人法》《信托公司法》。2004年对《受托人法》的修订引入了进一步的调整,例如由受托人为特定职能进行的法定义务。

此外,还有明确和透明的税收体系和地域税制 — 这是新加坡作为离岸信托地点首选的两大吸引力。信托在该国的收入一律按20%的统一税率征税。支付给信托受益人的款项再按个人所得税率征税。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某类型的信托收入(如股息)在信托层面不需征税,但在分配给受益人时,受益人的层面需以个人收入类别缴纳有关税款。

新加坡信托不用缴纳遗产税、继承税或资本利得税。有关信托所得税的更多信息,你可以查阅新加坡国内税务局的电子税务指南

Labuan IBFC's Financial Services
纳闽国际商业与金融中心的金融服务 (图片来源)

纳闽

纳闽位于婆罗洲西北海岸附近,是马来西亚的一个联邦直辖区,靠近新加坡、吉隆坡及其他亚洲主要金融中心,该岛作为离岸信托地点拥有许多与新加坡相似的关键优势,并且具备一些更独特的优势,这些优势使纳闽信托成为你离岸资产信托的最佳选择。

纳闽于1990年被设立为一个特别经济区,名为国际商业与金融中心(IBFC)。时至今日,IBFC已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信托创建和运营地之一,拥有一个繁荣且多元化的服务生态系统,如税务专业人士和法律服务,专门支持由本地和国际投资者创建的纳闽信托基金。

跟新加坡一样,纳闽拥有一个基于英国普通法的法律体系,同时还拥有一些额外的信托专注立法,如1996年的《纳闽信托法》2010年的《纳闽信托条例》2010年的《纳闽伊斯兰金融服务与证券法》(LIFSSA)(用于伊斯兰信托)。这一法律框架支撑了可以创建的主要信托类型,包括目的型信托、慈善信托和防止浪费或保护信托。纳闽基金会——即一个具有独立法律实体的法人,用于管理自己的财产(用于慈善或非慈善目的)——这些特点都让纳闽成为特别吸引全球投资者的司法管辖区。

但是更值得注意的是“纳闽特别信托”(Labuan Special Trust, or LST),LST的特别设定也是令纳闽管辖区具备吸引力的原因之一。根据1996年的《纳闽信托法》(并在2010年更新),LST可以持有纳闽控股公司的股份,而该公司可以拥有资产。这种结构关键在于将受托人的保管角色与公司的管理权限分开,因此公司可以由董事管理,受托人不行使任何管理权。

LST通常是高净值个人或家庭的最佳信托解决方案,特别是那些希望通过允许他们担任不同角色,从而让财富创始人保持其原始遗产的情况下,将财富传承给下一代的家庭。其他流行的LST用例包括继承规划、商业活动和婚姻解决方案。

信托结构的简单、透明和低税环境也是令纳闽极富吸引力的原因之一。纳闽区政府对信托的经审计净利润谨征收3%的适度税款,而信托受益人的分配则获豁免征税。

客户保密性也是纳闽监管机构非常重视的部分,当局了解信托在结构上可以同时保障客户的隐私度和维持金融信托在国际标准上的高度合规性,两者基本上完全没有矛盾。例如,如果你在纳闽设立信托,您的个人信息隐私将受到完全保护,避免公开披露,这由IBFC的监管机构——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LFSA)保障。

新加坡(2004年12月之后)创立的信托最多可以运营100年,但纳闽的信托期限可以是无限期的,或由创始人指定。如果你是出于商业原因希望迁往纳闽的外国投资者,你和你的家庭成员将有资格获得为期两年的签证。

这些优势凸显了为什么纳闽近年能够吸引到多元化的金融行业到那边发展,今天的纳闽已经成为一个可能满足你所有金融需求的一站式地点。包括财富管理、基金管理、国际商品交易银行保险租赁、公司秘书服务、金融交易所和伊斯兰金融服务在内的各类业务都在这里蓬勃发展。

作为一个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马来西亚积极推动纳闽成为全球伊斯兰信托的首选司法管辖区。这些FSA注册的信托专为符合伊斯兰教法原则的受益人设计。在这种情况下,纳闽伊斯兰信托的受托人需要任命一位伊斯兰教法顾问,以确保纳闽伊斯兰信托的运作符合这些原则。值得注意的是,FSA更制定了一个基于5个“战略支柱”(请参见上方视频)的全面5年战略,将纳闽定位为今天亚洲,甚至可能是全球的最佳司法管辖区之一。

开曼群岛 (图片来源)

开曼群岛

作为英国的海外自治领地,开曼群岛由加勒比海的三个岛屿组成,主要岛屿为大开曼岛。长期以来被视为资产保护的主要目的地,开曼群岛本身长期以来享有政治稳定的环境,这对于帮助发展该领土的众多信托服务至为重要。

与其他司法管辖区一样,开曼群岛的金融机构遵守英国普通法,其传统对全球投资者具有一定吸引力,开曼的法律专门把针对信托行业的一些重要立法修正案也已纳入其金融法规里,最显著的是《信托法》(2021年修订版),该法规定了信托创建和管理的规则,并且在外国司法管辖区内保护开曼群岛信托免受恶意法律攻击。

根据《信托法》,开曼群岛最独特的信托类型——STAR信托(Special Trusts Alternative Regime, 特别信托替代制度)。这种类型的信托可以作慈善和非慈善用途,受益人无权强制受托人承担责任。因此,STAR信托在某种情况非常有效,例如当受益人需要对信托所持有资产保持不知情的情况下,作用非常显注,又例如其他涉及隐私、安全或利益冲突问题的情况,STAR也十分有效。

从家族财富的角度来看,STAR信托有多种用途,例如STAR能持有私人信托公司的股份;获取和保护家庭文物和传家宝;以及在开曼群岛法律下不被严格认为是“慈善”的慈善目标。

开曼群岛允许的其他主要信托类型包括全权信托, 慈善信托, 和私人信托公司。全权信托架构赋予受托人对资产在受益人之间分配的权力,从而保护资产免受潜在债权人索赔或法律纠纷的影响;慈善信托用于慈善目的;私人信托公司更可用于管理家庭信托而无需持牌受托人参与。

在税收方面,开曼群岛离岸信托的委托人享有收入不被征税的优惠,且在将资产转移给受益人时不会触发任何遗产税。开曼群岛的信托通常有150年的年期(根据条款规定)。慈善信托和STAR信托则可以无限期存在。

总结

综上所述,在选择离岸信托地点时,必须考虑法律框架、税收优惠、资产保护和保密性等因素。虽然新加坡和开曼群岛都提供了各自独特优势的强大选项,但纳闽特区以其众多优势脱颖而出,成为设立离岸信托的首选。

纳闽地理位置优越,靠近亚洲主要金融中心,加上其建基于英国普通法的法律体系,为信托创立提供了坚固的基础。纳闽特别信托(LST)提供了一种独特的结构,将保管和管理角色分离,令其对高净值个人和家庭特别有吸引力。此外,该岛的简单、透明和低税环境,加上对客户保密性的重视,确保了您的资产得到良好的保护和高效的管理。

此外,纳闽无限期的信托期限、动态的金融服务生态系统以及符合伊斯兰教法原则的伊斯兰信托的可用性,进一步增强了其作为顶级离岸信托管辖区的吸引力。在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LFSA)的监管下,既确保了遵守国际标准,又优先考虑保密性,使投资者可以放心,他们的个人信息得到了完全保护。

鉴于这些有力的优势,纳闽已是设立离岸信托的理想司法管辖区。要了解纳闽如何满足你的具体需求并获取我们专业的建议,请预约与我们进行详细讨论。我们的专业团队将指导你通过最好的离岸信托解决方案来保护和优化你的资产组合和传承计划。

Dr. Joyce Louisa C. Offshore asset protection is my passion and expertise. I delivered customized solutions to high-net-worth clients who wanted to safeguard their wealth from legal, tax, and estate risks. I joined the industry and led a team of professionals who managed assets across multiple jurisdictions. I have a strong background in wealth planning, real estate, and retail banking, with more than 10 years of experience in these fields. I have developed and executed strategies for client portfolio structuring, wealth preservation, trust and estate planning, business succession planning, and charitable foundation management. I have also contributed to the business development and marketing of trust services, as well as the internal training of associates and advisors. I value the privacy and trust of each client, and I adhere to the highest standards of ethics and professionalism in my work. My goal is to provide peace of mind and financial security to my clients and their families. 离岸资产保护是我的爱好和专长。我为希望保护其财富免受法律、税务和遗产风险的高净值客户提供特定的解决方案。我加入了这个行业,并领导一个专业团队,管理着跨司法管辖区的家族和极构资产。 我在财富规划、房地产和零售银行领域拥有坚实的背景,并在这些领域拥有超过10年的经验。我制定并执行了客户投资组合结构、财富保全、信托与遗产规划、企业继承规划以及慈善基金会管理的策略。我还为信托服务的业务发展和营销做出了贡献,并参与了内部员工和顾问的培训。我重视每位客户的隐私和信任,并在工作中坚持最高的道德和专业标准。我的目标是为客户及其家人提供安心和财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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